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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及寒假前后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14:1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及《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2011日,2020年寒假时间为2020112日至215日。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复习考试阶段,即将迎来寒假、春节,是各类安全事故高发、易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元旦及寒假前后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教育研究生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结合寒假前后安全教育防范重点内容做专门学习和集中部署,要通过典型案例、制度解读等,多形式、多载体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广大研究生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切实提高研究生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实落细。

 二、 签署安全承诺,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单位务必要求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相关内容,在寒假假期前完成签订工作,做到研究生全覆盖。对于寒假留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着重加强专项安全教育。

 三、 开展安全排查,做好防范工作

各单位需于寒假前开展研究生宿舍安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和违规违禁物品自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要求,对排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对违规研究生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隐患整改处置结果需及时汇总报研工部备案。

    四、全面掌握情况,关注留校研究生安全

各单位需严格请假手续,全面掌握研究生离校情况,禁止研究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出游。对于假期不留校研究生,各单位应及时了解研究生去向,准确掌握研究生动态,做好研究生去向登记。

寒假留校研究生要在2020年1月5日前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留校申请(进入智慧研工,依次点击“全部服务”、“寒暑假留校申请”、“在线办理”进入申请界面,在申请界面填写留校时间、留校原因等信息并提交申请,申请结果可在“寒暑假留校申请结果”中查看),培养单位需及时提醒研究生并在1月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各单位应掌握留校研究生留校时段、住宿地点、联系方式等重要事项,切实关注留校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情况、离校情况等动态信息,结合前述信息制定和完善研究生假期安全工作预案,要明确假期留校研究生联络人,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春季开学后,各单位需及时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认真填写《武汉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未返校研究生统计表》(附件1),重点掌握未及时返校研究生情况,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研工部。

    五、关心关爱留校研究生,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阖家团聚的传统节日,请各培养单位以此为契机,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和感恩教育,务必做好研究生的相关教育工作以及与研究生导师的沟通工作,让研究生根据放假安排尽早离校返乡与家人团聚,尽可能不要因为学业、科研等原因在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滞留学校。

各单位要及时关注研究生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心理健康偏常、家庭经济困难、择业困难、学业困难研究生、少数民族研究生等特殊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帮扶工作。应重点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返乡情况进行排查,针对存在特殊困难的研究生个人,利用校、院两级资助政策,及时妥善解决研究生因经济困难造成的买票难、返乡难等实际问题。

    六、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突能力

各单位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假期期间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假期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假期研究生工作值班表需报研工部事务办备案。研究生导师、副书记和辅导员要明确分工,加强联系和沟通,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

    七、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应签署到每一位在籍的研究生,此项工作需最晚于2020年寒假放假前完成,签收表复印件需于1月12日前报研工部事务办。

2、各单位应于开学初组织返校研究生召开寒假见闻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内容见附件2),并于2020年2月17日中午12:00前将各单位座谈会召开情况报告(报告应包含参会情况、座谈会内容及发言人基本信息、主要观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whu.edu.cn。并请各单位选派1名研究生参加我部于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的研究生代表寒假见闻座谈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19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