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卡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精神,办卡的条件是:研究生无工资收入,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办卡的对象
在读普通类、非定向、自筹类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非在职)。
3.优惠卡办理
每学年初,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审核,统一贴卡,并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填写研究生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对于已婚研究生或研究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研究生择一填写。研究生在读期间变更家庭所在地的,可持研究生证和父母或配偶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到学校当代楼综合事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修改相关信息。
4.优惠卡充磁
优惠卡中已储存购票数4次。次数用完时,请到各培养单位或综合事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充磁。优惠卡每充磁一次,可购票4次(一学年)。优惠卡中有4根熔丝,每充磁1次熔断1根熔丝。充磁4次后,此卡即废。
5.优惠卡补办
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一经粘贴,严禁揭下(揭下即毁)。优惠卡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消磁或损坏,可持研究生证到综合事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补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