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

武汉大学“珞珈自强”发展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9 09:47   点击数:

武大研工字〔201825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党和国家关于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要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型,根据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教助中心【201391号)以及《2017年中央高校研究生资助绩效考评标准》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珞珈自强”发展型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资助计划专项经费每年200万,分别资助本科生、研究生各100万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工作部是项目具体管理单位。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资助计划的资助对象应为经武汉大学认定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四条 资助计划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扶困”与“扶智”、“扶志”紧密结合,坚持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着力培育和提升受助学生的理想信念、良好品质、素质技能、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实施办法坚持遵循教育规律、贫困学生成长规律、本科生研究生阶段性发展特点规律,坚持以公平、公正、接受监督为原则,以项目化为运作方式。

第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资助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的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资助计划的本科生、研究生项目的设置、公开发布、申请受理、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 本科生项目以提升综合素质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学业发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综合素质及技能培养、励志典型引领等板块。研究生项目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实践锻炼、国际视野拓展、励志典型引领、创新创业扶持等板块。

第七条 项目申报、中期考核和项目结题的工作要求:

(一)项目由学生个人(团队)自主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划拨经费。

(二)受资助学生个人(团队)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相关要求实施,并自觉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工作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对不按计划实施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学生个人(团队),应根据情况给予项目指导或项目中止。

(四)项目结题时,受资助项目负责人需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由学校组织评审结题。

(五)项目实行公示制度,立项、中期考核、结项均应在一定范围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八条 学校对通过相关项目评审、考核、结题且完成质量较高的学生个人(团队),给予适当奖励,并优先列入下期资助计划。各单位组织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时,应将相关个人(团队)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对于项目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个人(团队),不得进行下一年项目申报。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11日起实施,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



附件1:“珞珈自强计划”项目列表(本科生)

附件2:“珞珈自强计划”项目列表(研究生)


附件1

“珞珈自强计划”项目列表(本科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

时间

组织方式

学业与综合素质提升

外语能力提升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语言基础薄弱,特别是口语、写作等普遍低于其他同学的现状,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

上半年

1. 以项目制为基础,采取“自主申报、终期考核、后期分享”的模式,开设英语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是口语和写作,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小班教学。

2.对于通过托福100分、雅思6.5分等外语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销其考试费用。

技能素质提升

针对电脑基本办公软件、职场能力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

下半年

以项目制为基础,与相关学院或部门合作,针对大一大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计算机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大三大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就业指导。

人文沙龙

定期举办小型的沙龙如读书分享会等,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通过分享、交流、指导,让他们在活动中提升综合素质,并提供他们互相交流、成长的平台。

上半年

以项目制为基础,和相关学院合作,推出系列主题培训,采取“自主申报、终期考核、后期分享”的模式,即提供专题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进行项目成员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社会实践

锻炼

国内社会实践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队或参与暑期或寒假社会实践,为他们提供社会实践经费,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开拓学生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

寒假、暑假

实践团队由个人或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60%。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国(境)外

社会实践

选拔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建国(境)外社会实践团队,赴周边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或港澳台等地区进行调研、实践,加强对他国(境)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在实践中充分锻炼他们的各项能力,培养一批典型,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暑假

由学校统筹管理,由学校与相关管理机构共同合作,优先考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励志典型

引领

自强之星评选

挖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中直面困难、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学生榜样,传递“自强、进取、感恩”的正能量。

两年

一次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通过网络投票、线下投票、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并召开表彰暨风采展示会,广泛进行宣传。

资助宣传大使

选拔一批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奖获奖学生,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及榜样事迹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激发成才信念。

每学期

各学院推荐、学校颁发聘任证书聘任一批资助宣传大使,可采取组队的方式,在校内及校外进行资助政策及成才典型的宣传,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主题征文比赛

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每年

5

面向受资助学生,举办征文评比,设立相应奖项。

“励志讲坛”

遴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励志典型人物进行专题报告,给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其励志成才的信念。

每年11-12

与研究生工作部合作,学术科技节期间举办励志讲坛,让先进人物典型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身边的朋辈榜样。



附件2

“珞珈自强计划”项目列表(研究生)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时间

组织方式

社会实践

锻炼

“一带一路”海外实训计划

选派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赴“一带一路”国家进行调研,提升学生对“一带一路”的深刻认识,加强对他国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增进与他国的民间文化交流。

每年

暑假

1.由学校统筹管理,由学校与相关管理机构共同推出,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评审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统一评选,择优选取。

2.根据专业特点,分成若干个分团,每个分团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领队,可邀请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教师。各分队在活动的整体安排下,确定实训主题,制定实训计划。

“中国梦,我的梦”社会实践

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精准扶贫等主题,组织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学会感恩、培养奉献精神,进一步增长才干。

寒假暑假

以实践团队和挂职锻炼两种方式:

1.实践团队由个人或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团队中非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超过40%。由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立项评审。

2.依托我校研究生挂职锻炼基地,选派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参加挂职锻炼项目,并提供额外补助。

国际视野

拓展

“助梦启航”

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宽学术视野,追踪国际学术前沿,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性人才。

不固定时间

1.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对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经济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进行资助,补贴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费用。

2.根据《武汉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生申请学校设立的出国(境)交流交换项目或自己联系的海外学习实践项目,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励志典型

引领

“自强之星”评选

从全校推选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征集励志事迹,树立励志典型,传递励志精神。

两年一次

与本科生联合开展。

学院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

通过汇编成果集、表彰大会、风采展和采访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

主题征文比赛

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每年5

与本科生联合开展。

面向受资助学生,讲述他们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励志故事,举办征文评比,设立相应奖项。

演讲比赛

举办自强杯演讲比赛,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讲述自己励志成才的感人故事。

每年12

与本科生联合开展。

联合华中地区高校举办演讲比赛等,邀请专业评委进行点评,并设立相应奖项。

“励志讲坛”

遴选品学兼优或励志典型人物进行专题报告,给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其励志成才的信念。

每年11-12

每年研究生学术科技节期间举办励志讲坛,让先进人物典型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身边的朋辈榜样。

创新创业

扶持

“创新扶志”计划

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资助,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扶持。

不固定时间

需单独制定管理办法。
 
以项目制为基础,采取“自主申报、中期考核、分期资助”的模式实施。

1.项目范围包括参与国家级竞赛、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有助于学生成才发展的内容。

2.学生自主设计、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

3.每个项目须1名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