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党员寒假行动令”活动的号召,依托武汉大学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同步申报立项武汉大学寒期社会实践,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硕士生第一党支部联合环境法2023级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学科特色,深入基层一线发挥青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主题志愿服务、走访调研等实践活动,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探索青年方案、贡献青春力量。
坚持“党建+团建”赋能实践行动新模式
为高质量开展寒假实践行动,环境法硕士生第一党支部、环境法2023级团支部支委会迅速响应、广泛动员。本次实践行动得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大力支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等领导老师担任指导教师,为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细致指导和亲切关怀。经支委会讨论,决定以“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实践主题,制定详细的实践方案,确定“志愿服务、主题调研”两项具体实践项目并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分别担任负责人。为顺利开展实践行动,支部线上开展动员会,集中讲解实践计划、开展安全教育,为成员开展实践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引,得到全体党员、团员青年的踊跃参与。在党支部和团支部的组织下,团队采用集中实践、单独实践相结合的模式,集中前往武汉市汉口江滩公园、分别前往9省14市开展实践。在实践过程中,支部委员会组织收集实践日志、心得体会,密切关注团队成员实践动态,强化安全保障,并计划返校开学后召开实践行动总结会,系统整理实践成果、总结实践经验。
支部于汉口江滩公园集中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
深化学科特色收获志愿服务新成效
结合环境法学科特色,本次寒假实践行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动员党员青年利用专业所学积极投身基层一线,开展“我为群众做件事”活动。1月14日,支部联合武汉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前往汉口江滩参与《江滩环境卫士》公益项目。活动当天,12名成员与其他社会志愿者一道沿着长江步行数百米捡拾垃圾,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武汉市红十字会和汉口江滩公园管理办公室领导老师的高度肯定。
随后,支部成员利用寒假返乡分别前往安徽省芜湖市、湖南省邵阳市、重庆市黔江区等9省14市开展实践行动。走进环境:党支部成员黄杰、詹思恬、秦丹、郝玟汀、张江习和入党积极分子廖欣雨前往湿地公园、黔江河、西湖等地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捡拾垃圾、文明劝导、向公园管理处提建议;党支部成员刘睿走上街头张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海报、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走进基层:党支部成员唐丽云、许鹏博走进社区和村民家庭开展普法宣传,为居民普及环境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入党积极分子唐子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同化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为村支书、村镇企业家以及村民介绍环境保护政策、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团支部成员詹梓婵前往湖北省黄梅县第二中学开展环境普法宣传,面向学生解读环境法规和政策。走进一线:党支部成员曹梓逸前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二办公室了解基层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尹履亚在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参与立案庭导诉分流志愿服务活动。
成员纷纷表示,“对基层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多人参与”“帮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很有获得感”……在实际行动中,成员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找到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
入党积极分子唐子璇面向村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探索志愿服务、专业调研互融共通新路径
为深入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把握环境软法赋能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维度、新要求和新期待,支部成员在9省14市的范围内,以深度访谈的方式,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就各主体对环境软法的认识、环境软法的实践效果以及如何制定、实施环境软法等问题开展调研,探究环境软法如何赋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在山西省运城市的调研中,党支部成员郝玟汀就环境软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上的内生土壤等问题同临猗县民宗局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在访谈中,负责人谈到环境软法就“软”字而言,主要应该包括一些政策文件和社会组织的自律性条款,依靠被约束者的自觉和自律来推行,政府起到推动和倡导的作用。循溯而上,在佛教和道教的教义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均有所涉及,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相契合。在湖南省株洲市的调研中,入党积极分子廖欣雨就环境软法的制定与实施等问题同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信息科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负责人谈到在地方性立法中,环境软法这一鼓励性规范发挥着增强公民环保观念、培育“生态公民”的作用。通过拓展参与主体的范围、引入专项公益资金、自下而上地调动主体积极性等手段,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安徽省合肥市的调研中,支部成员詹思恬就对环境软法的认识、环境软法的实践效果和推动环境软法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措施等问题同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虹余律师进行了访谈。刘律师谈到环境软法没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以柔性的方式影响人们的行为。随着环保观念的不断增强,环境软法的实施效果也在不断增强,在服务“双碳”目标、ESG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带来了新型治理方式的环境软法在信息时代需要结合信息技术提高效率与准确性,在大数据时代做到与时俱进。
党支部成员曹梓逸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开展调研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法学子责无旁贷、重任在肩。以寒假实践行动为契机,实践团队胸怀“国之大者”,在广阔天地中经风雨、见世面,收获良好的实践成效。接下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进一步整理实践成果、总结实践经验,持续砥砺奋斗、强化使命担当、昂扬奋进新征程!
撰稿人:许鹏博、尹履亚
审稿人:张琼、韩璐、薛怡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