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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我与春风非过客 你共秋水揽星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读书分享会

发布时间:2024-04-01 16:46   点击数:

天初暖,日初长,好春光。万汇此时皆得意,竞芬芳。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年工作委员会、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奔赴法治文明璀璨星河”读书分享会在法学院217校友之家隆重举办。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黄泰岩出席活动并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活动并讲话。

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还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夏明权;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法学院院长冯果,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武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黄明涛。此外,来自全省法院近30余名青年干警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5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此次读书分享活动。

黄泰岩书记在讲话中感谢湖北高院对于武汉大学特别是武汉大学法学学科的支持和帮助。他指出,武大法科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得益于一代代法学人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来自司法实践、特别是湖北高院的支持。他对本次读书会给出三句寄语:第一,希望大家心无旁骛、认真踏实;第二,希望大家认真思考,将静态的书形成动态的文化和理念;第三,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发展。通过本次读书会,法学院与法院能够相互交流学习的感悟和体会,助力司法实践的完善,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我们的力量。

游劝荣院长在讲话中指出,3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今天,我们就在珞珈山下举办读书分享会是一件特别有品质、有意义的活动。这场读书分享会非常精彩,几位分享嘉宾从不同的领域、各自的视角带来了独特分享,交流了读书体会和感悟思考。他强调,书籍是人类知识的重要载体,是人类表达思想、传播知识、积累文化、传递经验的物质载体,通过读书,可以净化心灵,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更可以拓展业务知识、丰富自己的专业素养。武汉大学法学院为湖北法院系统培养了很多优秀法官,省法院与武汉大学开展了很多密切的交流和合作,希望省法院的法官们与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今后多在一起读书,读好书。

在珞珈山时,少年风华正茂,困于无数纷繁复杂的法条,与书为友。此后数年沉淀践真知,终究成长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

时光流转,珞珈山送往又迎来一代代新主人们,他们朝气蓬勃,充满好奇心与求知欲,有着远大的法治理想。

随着读书会的正式开始,由秦前红教授、陈旗副院长分别领衔武汉大学法学院方阵和省法院方阵,每个方阵五人,十位嘉宾以书为媒,结合自身经历与多年工作、任教体会,依次与大家交流分享。

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评论》主编,教育部特聘教授

秦前红教授围绕“从法学院到法院”这一主题,阐释了法律共同体的内涵与专业化读书的方法及价值。从法学院到法院除了物理意义上的距离外,更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区别以及转换。对于读书这个主题,他分享了两种读书的方式:一种是结合自身的读书兴趣,寻求情感的体验;另一种是哲学式的,注重逻辑的演绎,是一种与作者逆向交流的过程。

王薇:武汉中院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级法律硕士、2011级法学博士)

王薇讲述了自己从法学院到法院的心路历程。在回顾法院生活时,她以“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问题来自省。她认为作为法官,要在案件审理中作出自己的贡献。作为庭长,除了带领全庭干警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外,还应通过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维护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黄明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首批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

黄明涛教授仿照中国近代化的几个阶段,认为读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读书。第二层次的读书是为了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与推动思维的创新。第三个层次则是人文层面的读书。人文层面的读书是一种愉悦自我的读书,是超出书本意义的对个人情感的满足与升华。

夏勇: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级法学硕士)

夏勇介绍了从法学院进入省法院工作后,自身经历的法治知识、司法能力和职业品格的转变。希望法院能生产出更多高质量的司法产品,让法院作为法治知识、法治观念的原产地,实现法学院和法院的双方奔赴。

周鸿雁: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周鸿雁结合自己从初学法律到法律实习,再到开展学术研究的学习经历,讲述了她对司法的认识历程。作为法律初学者,她对司法的认识,始于课堂,形成于课外实践;作为法律实习者,她对司法的认识,来源于审理案件的实习经历;作为法律研习者,她对司法的进一步认识,来自对司法实践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吴杨:省法院研究室一级法官助理(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博士)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本书,需要认真阅读、细细品味。吴杨结合武大校训“自强、弘毅、求是、拓新”分享他往返流转于法学院与法院之间的心路历程,博士毕业选择到法院工作,追求法治理想,“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邵嘉颐: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2022级法律硕士

邵嘉颐分享了实习时遇到的一起少年司法案件所引发的感悟。随着司法实践的一系列探索,家庭教育不再是“私事”,而是能够由专业机构给予家长专业指导,回应家长不知如何教育孩子的困惑。正是法治的发展让她有了更加坚定的信仰去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孙晓云:襄阳中院审管办四级法官助理(武汉大学法学院2008级法学学士、2016级法律硕士)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在怀揣法治理想、选择将法官作为职业目标的路途中,孙晓云心怀热爱、永不言弃、力争上游。她进入法院工作十年来,在多个岗位锻炼成长,深刻体会到如何实现裁判的力度、温度和高度,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需要终身学习的课程。

张云瑞: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张云瑞介绍了前往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进行实习的经历。在实习期间,他意识到环境资源审判尚有许多理论难点需要解决,而这赋予了他将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的使命感;同时,他也关注到更多实务的细节,切身地参与到环境司法的运作之中。他表示非常幸运可以在法院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度过一段美好而充实的时光。

陈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级法学学士、1999级法学硕士、2005级法学博士)

陈旗副院长从三个小故事入手,分享了从法学院到法院的人生历程以及心理的感受。她感悟,不断的读书和人生积累使她在走上司法岗位后,才发现读书滋养了人文情怀,塑造了宝贵的精神品格,储备了职业财富,潜移默化地转化到日常司法实践当中,在法学院读书时埋下的公平正义种子在审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开花结果。

嘉宾点评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荣功点评发言

何院长用对“三个层次的法学”的理解概括读书对于他的启发。首先是专业意义上的法学,法学是专业性很强的政治,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专业,一方面,我们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才能不办错案,另一方面,法学院的发展也依靠我们精湛的专业知识。其次是社会意义上的法学,法律适用要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只有真正走到社会中去才能体会法律对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观念的传达,从而正确适用法律。第三是文明意义上的法学,法律涉及人的尊严、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谐,我们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律之中,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因此何荣功院长倡导法学院与法院应当多加交流,共同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

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夏明权点评发言

在37年法院工作的生涯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法学生到工作岗位后,要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要忠诚法律,确保经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能够保持干净,在工作岗位中做到廉洁奉公。要做到担当,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打击犯罪。同时希望武大的学子们能够加入湖北法院。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在珞樱未尽的芬芳中,参与嘉宾将写有字、词、句的纸片拼接成一首首意蕴深长的诗,妙句偶成的惊喜使得会场气氛一度十分欢乐。在自由浪漫的珞珈山中,柔和的诗也能与刚硬的法相逢;无论身处何地,闲作诗,常读书,终身学习,永怀热爱。

本次读书会取得圆满成功。水韵潺潺,滋润万物生灵; 书香幽幽,培育芸芸众生。今天,我们徜徉在书籍的海洋,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一本又一 本的经典名著中,保持思想活力、得到智慧启发、 滋养浩然之气。祝愿大家往后也能常与贤者对谈,与好书相伴!


供稿:武汉大学法学院 邵嘉颐 吴萌

审稿:邵嘉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