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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武汉大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士生宣讲团法学院宣讲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7-12-15 15:17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和朋辈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部署和要求,武汉大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士生宣讲团12月14日走进法学院。这一巡讲活动旨在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青年的视角、青年的思维讲明白、讲透彻,送到学生党支部,传播给身边的同学,传递给广大青年研究生。

下午2时30分,宣讲活动在法学院209会议室正式开始。出席宣讲活动的有博士生宣讲团副团长王萌、成员王肃之、法学院各博士支部党支书、博士班班长、硕士生代表等,会议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任澎主持。

首位进行宣讲的同学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7级博士研究生王萌,她曾任校学生会主席、全国学联委员、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等。此外,王萌同学是中共中央党校第七期“全国优秀青少年党史教育培训班”学员,团中央第五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曾获“省级优秀学生党员”称号。

王萌同学宣讲的题目是“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首先,她认为第一个需要注意的点是要学会运用政治思维去理解十九大报告,从法学思维转换到政治的眼光和政治的立场去看这份政治文件,才可以更好把握报告的内涵。第二个需要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中有很多提法是朴素的政治表述,这是一种高超的政治艺术的表现。以上两点,是理解十九大报告的重要方式和视角。此外,王沪宁同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宣讲团动员会上要求全面准确宣讲十九大精神,做到7个讲清楚,把握这“7个讲清楚” 会更加有助于我们理解十九大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在宣讲的最后,王萌同学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不忘初心 勇担使命”作为结尾,她呼吁我们要向新一届政治局常委学习,不忘初心,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新的时代,踏上新的征程。

第二位进行宣讲的同学是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王肃之,王肃之同学曾任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副主席兼博士生分会主席,在《政治与法律》、《经济时报》、《法制日报》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曾获得武汉大学第十一届十大学术之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王肃之同学宣讲的题目是:“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他首先以自己的一篇法治影评文章的发表经历作为引子,勾起在座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此后,王肃之同学先为大家解读了十九大报告中的两个关键词:“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其次,王肃之同学进一步论述了“为什么依靠法治保障美好生活”,他主要从“必要性:美好生活的法治呼唤”,“可行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最后,王肃之同学从全面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两个大方面向大家介绍了他所解读的如何通过法治保障美好生活。宣讲将要结束的时候,王肃之同学希望与大家共勉,想明白自己的初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结合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以及自己本专业的特点,做对社会、对国家有利的研究。

两位博士生宣讲团成员的宣讲环节之后是博士生代表的自由讨论环节。与会的法学院各专业博士生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博士生宣讲团的宣讲内容,结合自身专业相关研究,分别对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做了发言。

在自由讨论环节的最后,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博分会主席胡骞对今天的活动做了总结。他认为,今天这个宣讲活动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为:年轻的话语,专业的角度,充分的交流。如果说今天的活动有什么缺点的话,可能唯一的遗憾就是时间太少了,所以希望以后我们能够有更多这种充分的交流的机会,让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最后,主持人任澎同学宣布今天的宣讲活动就此告一段落,感谢同学们的参与,也感谢两位宣讲人,我们期待下次再见。

文/王萌、王肃之、任澎、张琳琳

图/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