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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武汉大学代表队荣获第六届全国模拟环境法庭大赛冠军

发布时间:2017-11-15 14:28   点击数:

2017年11月11日-12日,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模拟环境法庭大赛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武汉大学参赛队最终获得本届比赛冠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曹菁菁同学获得本次比赛最佳辩手,法学院吴宇老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这也是我校继前三届荣获冠亚军后,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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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武汉大学代表队由环境法研究所吴宇老师担任教练,环境法研究所2013级博士生周迪、2014级博士生乐清月、2014级博士生刘琳、2016级博士生李华琪担任助理教练。为了选取更为优秀的队员,教练采取了双轮淘汰制,综合考察学生的思辨、反应、口才等各项能力,最终确定队员有本科三年级学生曹菁菁、赵思涵、王苗馨、杨紫玉,以及司法文明方向博士生李华琪、彭中遥,环境法硕士生王文卓、黄楠。自队员选拔结束后,代表队开展一系列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阅读参考了大量论著和案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实行了严格的集中训练。在比赛中,武汉大学代表队先后对阵西南科技大学代表队、河海大学代表队、湘潭大学代表队、郑州大学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闯进决赛。决赛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毕东升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武汉大学代表队在庭审中表现的不疾不徐,对案件的分析丝丝入扣,对材料的准备细致入微,对环境案件专业知识储备充分,充分展现了珞珈学子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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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参赛得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参赛的准备过程作为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基于环境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模拟环境法庭大赛训练》得到法学院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本次参赛也得到了“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以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环境法研究所全力提供场地、设备等后勤协助,确保了备赛工作的顺利开展。武大代表队最终也不负众望,在比赛中充分展现了法学院学子扎实的专业功底、敏捷的反应能力、良好的语言能力及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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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大赛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贵州师范大学共同主办,并由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西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郑州大学等16所高校参加了本次比赛。该比赛是国内环境法领域最高层次的模拟法庭竞赛,赛题设置以全国各环保庭审理过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环保教育意义,旨在弘扬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理念,激发大学生投身环保事业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环保司法审判实务技能,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研究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