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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喜获“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   点击数:

经过学院自主申报,学校评审,法学院喜获“武汉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院吴隽雅等同学提交的《生态修复活动中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规范化道路》等8项实践报告荣获“武汉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 周天泓等28人荣获“武汉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称号。

法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牢固树立“全过程实践教育,全员性实践服务,全面性素质培养”的工作理念,将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围绕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中心,充分利用导师和校友两类资源,积极搭建和整合研究生挂职锻炼,专业实习和自主实习三大平台,全面推进学院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的开展。2015年,我院有多名同学参加暑期自主实习,实习单位对我院研究生实习表现反馈良好,为今后更进一步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