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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关于召开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8   阅读:

经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审批,学院拟定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大会将总结并展示一年来我院研究生会的主要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主席团,汇报上一次研究生大会提案落实情况等。

各班级应成立选举委员会,并召开班会选举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要求如下:

一、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

2.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于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表里如一,坚持研究生好干部标准,敢于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基础和口碑,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5.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注同学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选举流程:

1.各班级应成立选举委员会,候选人可通过自荐和推荐的形式报名,通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确定8位候选人,召开班会进行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2.选举进行差额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3.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可以弃权。

4.投票结束后,由全班同学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进行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5.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6.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7.班级选举会议须有班级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才能召开,选举方有效,代表候选人需经全班人数半数以上投赞成票方可当选。

8.选举结果由大会资格审查组根据本规则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公示。

所交名单经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方可成为大会正式代表。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5名,包含主席1名,副主席4名。选举将采取现场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候选人报名条件如下:

1.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于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能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4.坚持研究生好干部标准,敢于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基础和口碑,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5.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注同学成长成才,悉心“为同学谋需求,为学校聚合力”。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6.研究生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术能力和水平,能保证正常完成学业。

7.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

望全院各班级积极配合我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助我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组依据《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对各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查。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