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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从事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助管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4-06-27 00:00   点击数:

为了让广大研究生更好地了解申请从事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助管工作的程序,规范工作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岗位下达

学校每学年初下达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当年助管岗位数,并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公布。

二、申请

研究生了解信息后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主页均有入口)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网上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在系统签署意见,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送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及时报研究生“三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受聘研究生与聘用单位签订协议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工作期间,聘用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研究生不能同时受聘两个及以上助管岗位。

三、考核

每两个月或每学期考核一次。由受聘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银行卡账号填写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账号4662……),并打印,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工作表现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签字盖章后集中报研究生“三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劳酬发放

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考核情况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劳酬核定表》(研究生工作部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与考核表集中报研究生三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经财务部发放至研究生银行卡内。

附件1:2014年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2014年研究生助管岗位指标下达情况一览表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劳酬核定表

注:附件从“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