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加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评估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适岗履职能力,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发挥朋辈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在岗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 考核程序
1.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包含深入学生情况、工作思路、工作对象熟悉情况、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创新等。
2.工作单位评价。单位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与成效、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建议等对其进行评价。
3.服务对象评价。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参与线上测评,测评时间为10月28日-10月31日。
4.学校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现场考评,依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服务对象评价及工作单位意见等进行综合考评。
三、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通报培养单位,并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于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限期整改,视整改效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终止聘用。
附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中期考核工作单位评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