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研究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更好落实研究生资助政策,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22〕18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复查工作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学校文件对助学金资助对象有着明确的范围界定。为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各培养单位应对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查,核查重点内容如下:
1.攻读期间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
2.是否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所转档案符合学校招生管理规定。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复核表》(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当代楼A4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swb@whu.edu.cn。
信息提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
1.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等;
2.定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固定购买社会保险情况等。
二、规范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管理工作
目前,各培养单位在每月上报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见性问题:
1.研究生发生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复学)时,未及时停发或延发国家助学金,导致发放错误;
2.硕博连读生发生学历层次转换时,出现错发或者重发的情况;
3.获批优秀博士延期资助的研究生漏报情况或在资助期满后,未做停发处理。
各培养单位在每月上报过程中如有涉及补发、延发、停发等变动情况,须向研工部提交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异动情况说明。确保国家助学金上报管理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作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学校财力配套支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各培养单位应在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中,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及成效,厚植研究生爱党爱国情怀,涵养爱校荣校情感,不断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复核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