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优势,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决定组织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合肥基地进行实践锻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与对象: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报名条件:德才兼备、学有余力;身心健康、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志愿服务基层,适应能力强;中共党员及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3.实践时间和形式:实践活动从2023年6月下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主要依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开展实践锻炼。
4.实践岗位:合肥基地征集了132个实践锻炼项目,面向全国多所高校招募博士生。项目录用取决于博士生和设岗单位双方意愿(详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
1.报名推荐。根据有关通知要求,有意向参加实践锻炼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报名表,经由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5月30日(周二)下午5点前向研工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材料(包括附件1及个人简历),材料须注明报名基地名称(如:合肥基地:文学院博士-张三)。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ygbgz@126.com,纸质版材料送交当代楼A417办公室。
2.选拔录用。5月31日-6月5日,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直接与项目单位联系人对接(学校确定拟录用人选后会建立专项工作群,并提供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双方满意即可正式确定录用;6月6日-6月9日,个别项目人员调剂;6月10日,确定最终名单。
3.行前培训。6月10日-6月25日,凡经录用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个人登记表》,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个人承诺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4.组织实践。6月26日,合肥基地将举办欢迎仪式。6月26日-8月6日(暂定),合肥市人社局将适时举办党团活动、走访活动、科研单位和研究型企业的考察活动。
实践锻炼期间,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地方管理要求和实践单位工作纪律开展实践锻炼工作,不得无故离开实践锻炼单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实践岗位,需至少提前2天向实践单位提交书面请假说明,经实践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向学院辅导员报备。
5.考核表彰。实践期满后,学校将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申请1—2个实践学分;考核优秀者,可以参评“武汉大学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学校将于年底开展研究生实践育人评选表彰工作。
三、实践期间待遇
1.住宿:实践锻炼期间,将由实践单位安排住宿。
2.交通:由实践基地统一购买往返车票。
3.补贴:实践基地给予4500元实践锻炼补贴。
4.保险:实践基地为参与实践锻炼的博士研究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推荐就业: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当地人社局出具实践证明;在推荐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予以优先推荐。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研究生实践锻炼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教育和指导博士研究生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服务地方人才教育培训、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宣传,注重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展播工作,包括实践纪实、实践成果宣传等,充分挖掘实践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方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张老师 027-68752066
实践锻炼答疑QQ群号:665075209
附件1: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生基层服务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
附件2:合肥基地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博士研究生实践锻炼项目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