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
根据湖北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在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党员中开展全省“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2024年12月底前未撤销)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20年3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 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所在单位的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进展,或在思想引领、榜 样带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创建申报(2023年4月)
(二)创建管理(2023年5月—2024年9月)
(三)创建验收(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建设工作结果作为各高校参评、推荐申报全国、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及党内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其中,2023年度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从本次培育创建入选对象中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分党委要结合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确定申报对象,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定邮箱(djsz@whu.edu.cn)。每个学院分党委可推荐研究生样板党支部0-1个,研究生党员标兵0-1个。已入选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的不再重复申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