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效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制定2023-2024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头雁训练营”(第六期)培训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武汉大学研究生党建研究会、博士生宣讲团、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创新实践协会的部分党员骨干。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支部书记工作实务、实践研修、专题交流等。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1年,自2023年5月底启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强基固本,2023年6月,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工作实务等。
第二阶段:提质赋能,2023年7月-12月,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实践研修、素质拓展、专题研讨等。
第三阶段:示范效应,2024年3月-4月,主要包括成果报告会,结合分享交流形成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个作用”发挥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详见附件1)
2.学员分组
学校将按照学科相近,兼顾交叉的原则将参训学员分为若干小组并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负责组织本支部学员的日常交流、活动组织及培训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
每个临时党支部的人员规模不超过30人,设指导老师1名,负责临时党支部的日常指导、培训协调和管理。
四、培训形式
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主题教育、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等方式开展,充分运用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素质拓展、成果展示等。
五、培训要求和考核
1.各有关分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头雁六期”学员的推荐工作,填写培训班报名推荐表电子版(附件2)于2023年5月30日(周二)12:00前发送至djsz@whu.edu.cn(主题请注明:“头雁六期”学员信息表+单位)。
2.参训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时间,按照日程安排准时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训者,应由学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指导老师审核,同时,临时党支部做好考勤记录并定期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备案。
3.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和收获,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版),统一由临时党支部汇总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临时党支部要结合培训班学习内容和临时党支部工作实际,形成临时党支部工作成果,以PPT形式进行成果展示。
参训学员经综合考核合格后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学校将对表现优异的临时党支部、党员骨干和指导老师进行表彰。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