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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雷军奖学金相关协议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创新创业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6.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雷军卓越奖学金:100000元/人,硕士3人、博士3人

雷军腾飞奖学金:20000元/人,硕士12人、博士12人

根据雷军公益基金会的意见,雷军卓越奖、雷军腾飞奖应分别至少有1名计算机学院学生获奖(含本科)。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向申报雷军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各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提名候选人并公示(各单位限推荐博士1人,硕士1人原有科研机构挂靠党委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推荐名额)。根据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材料提交时间初步定于1010日17:00前,请各单位将提名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当代楼A41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二)提名:雷军奖学金提名工作领导小组提名产生100名提名候选人(本科35名,硕士35名,博士30名),其中含计算机学院本科、硕士和博士各1人。

(三)评审:雷军公益基金会负责邀请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答辩评审专家委员会,分两轮进行答辩评审。

第一轮:通过现场答辩从100名提名候选人中遴选产生20名雷军卓越奖学金候选人(硕士6名,博士6名)和40名雷军腾飞奖学金获得者(硕士9名,博士9名)。

第二轮:通过现场答辩从20名雷军卓越奖学金候选人中遴选产生10名雷军卓越奖学金获得者(本科4人,硕士3人,博士3人,其中至少含计算机学院学生1人),另外10人自动获得雷军腾飞奖学金。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