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称各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提升素质,根据学校相关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专项奖学金共50项,具体名称如下(按照单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奖励标准、 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见附件1):
校级层面评选奖学金(15项):
雷军奖学金(雷军卓越奖、雷军腾飞奖)
于刚· 宋晓奖学金
国泰君安筑梦奖学金
比亚迪奖学金
阮立平奖学金
郑格如奖学金
黄河奖学金
蓝月亮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
长江电力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烽火通信奖学金
茅台奖学金
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
院级层面评选奖学金(35项):
张蔚榛奖学金
王之卓创新人才奖
嘀嘀奖学金
瑞科生物奖学金
腾讯奖学金
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
韩德培奖学金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明思奖学金
义翘神州奖学金
电力探索奖学金
明思涉外法治人才优秀学生奖学金
忠三励志奖学金
德禾未来精英奖学金
伟博奖学金
文华奖学金
南方测绘奖学金
雷军计算机研究生奖学金
名师奖学金
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奖学金
天源迪科奖学金
鹏程瑞吉奖学金
马克昌奖学金
金通尹奖学金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奖学金
东卫(武汉)律师事务所奖学金
远东教育奖励基金
萧萐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中能电气奖学金
山海桥梁奖学金
珈伟奖学金
文渊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要求详见各专项奖学金的单项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1.初审推荐:各培养单位成立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2.校级评审:学校成立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单位的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院级层面评选奖学金评选程序由牵头组织单位确定)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项,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相关支撑材料请及时上传至智慧研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 2023-2024学年度校级评选的专项奖学金使用“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示范引领。
2.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评奖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评奖评优要求,做到通知到位、把关严格、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3.及时报送。各单位应按照各专项奖学金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开展线上审核,评审推荐,报送材料等相关工作,确保奖学金评审工作进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