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44号)等文件,现将2023-2024学年度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在籍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五)科研能力显著,成果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 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所授权发明专利,武汉大学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 在国家级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人;生命科学学院2人;计算机学院1人。
奖励标准:7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培养单位将推荐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2月2日17: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当代楼A414办公室)。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