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2021年武汉大学三星奖学金续签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二)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三)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6人(各相关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与评选)。
奖励标准:7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三星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培养单位将推荐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2月2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当代楼A414办公室)。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