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拓展实践育人空间阵地”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攻关与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现组织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合肥基地开展实践锻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与对象: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今年下半年硕转博的研究生)
2.报名条件:德才兼备、学有余力;身心健康、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志愿服务基层,适应能力强;中共党员及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3.实践时间和形式:暂定于2025年6月底至8月初(约45天),主要依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开展实践锻炼。
4.实践岗位:合肥基地征集了73个实践锻炼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多所高校招募博士生。项目录用取决于博士生和设岗单位双方意愿(详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
1.报名推荐。根据有关通知要求,有意向参加实践锻炼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报名表,经由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4月9日(周三)下午5点前向研工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材料(包括附件1及个人简历),材料须注明报名基地名称(如:合肥基地:文学院博士-张三)。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ygbgz@126.com,纸质版材料送交当代楼A417办公室。
2.选拔录用。学校确定拟录用人选后会建立专项工作群,并提供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与项目单位联系人对接,双方满意即可正式确定录用;6月前,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3.行前培训。凡经录用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个人登记表》,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个人承诺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4.组织实践。6月底至8月初开展项目实践,合肥市人社局将适时举办党团参访活动、走访科研单位和研究型企业等实践考察活动。
实践锻炼期间,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地方管理要求和实践单位工作纪律开展实践锻炼工作,不得无故离开实践锻炼单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实践岗位,需至少提前2天向实践单位提交书面请假说明,经实践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向学院辅导员报备。
5.考核表彰。实践期满后,学校将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申请1—2个实践学分;考核优秀者,可以参评“武汉大学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学校将于年底开展研究生实践育人评选表彰工作。
三、实践期间待遇
1.食宿:实践锻炼期间,将由实践单位解决食宿。
2.交通:由实践基地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3.补贴:实践基地给予一定的实践锻炼补贴。
4.保险:实践基地为参与实践锻炼的博士研究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推荐就业: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或当地人社局出具实践证明;在推荐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予以优先推荐。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研究生实践锻炼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博士研究生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服务地方人才教育培训、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宣传,注重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展播工作,包括实践纪实、实践成果宣传等,充分挖掘实践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方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张老师 027-68752066
附件1: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生基层服务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
附件2:2025年合肥基地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博士研究生实践锻炼项目汇总表(第一批)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