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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武大研行”研究生暑期实践锻炼活动(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拓展实践育人空间阵地”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攻关与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武大研行”研究生暑期实践锻炼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与对象: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报名条件:德才兼备、学有余力;身心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服务基层,能适应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实践时间:“武大研行”研究生实践锻炼集中安排在20257月至8月进行,实践时间为30-60天不等,具体起止日期及总时长以实践单位需求为准。

4.实践地点:新疆博州、天津武清、四川绵阳、江苏昆山、湖北恩施、湖北京山、湖北张湾、深圳龙岗等8个实践基地,每名研究生限报一个基地。(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5.实践内容:实践锻炼包括政务实习和专业实践。政务实习主要是结合地方政府、事业单位需求,进入党委、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专业实践主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或企业要求的工作内容,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二、工作流程

1.报名审核。根据通知要求,有意向参加实践锻炼的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在智慧研工系统中报名,并及时联系所在培养单位辅导员登录系统完成报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注:系统将于59日(周五)18点关闭,请有意向报名的研究生务必于系统关闭前完成报名审核流程,逾期不候。

2.选拔录用。研究生工作部将会同各实践基地通过面试及政审等方式开展选拔工作。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3.行前培训。凡经录用的研究生需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个人登记表》,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个人承诺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4.组织实践。按照学校要求,研究生需要以团队为单位统一订票、集中往返。实践锻炼期间,研究生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地方管理要求和实践单位工作纪律开展实践锻炼工作,不得无故离开实践锻炼单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实践岗位,需至少提前2天向实践单位提交书面请假说明,经实践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向学院辅导员报备。

5.考核表彰。实践期满后,学校将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申请12个实践学分;考核优秀者,可以参评“武汉大学实习实践优秀个人”。学校将于年底开展研究生实践育人评选表彰工作。

三、实践期间待遇

1.食宿:部分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统一安排实践锻炼研究生的食宿具体以岗位需求中的实际情况为准。

2.交通:部分实践基地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乘坐火车报销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具体以岗位需求中的实际情况为准

3.保险:实践基地或学校会为参与实践锻炼的研究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补贴:部分实践单位会给予一定的实践锻炼补贴,具体以实践单位实际补贴为准。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研究生实践锻炼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支持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积极举办研究生实践锻炼动员会、推介会、培训会等活动,教育引导研究生通过研究生实践锻炼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宣传,注重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展播工作,包括实践纪实、实践成果宣传等,充分挖掘实践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其他说明:除上述提及的8个实践基地外,后续还会发布湖北武汉、上海金山等实践基地的通知,同学们可留意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张老师 027-68752066

2025研究生实践锻炼答疑QQ群:554228819


附件1:智慧研工系统社会实践申请流程指导

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博州基地)》

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武清基地)》

附件4:《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绵阳基地)》

附件5:《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昆山基地)》

附件6:《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恩施基地)》

附件7:《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京山基地)》

附件8:《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张湾基地)》

附件9:《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基地需求信息表(龙岗基地)》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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